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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某公司拟行政处罚事项一案举行听证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光科主持会议。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参加听证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规定,听证会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程序要求进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行政处罚相对人违法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及行政处罚建议,行政处罚相对人委托代理人对其行为进行了陈述和申辩。经过陈述、质证,双方围绕处罚依据范围、裁量标准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并向听证主持人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听证笔录经听证参加人审核无误后,当场签名。
此次听证会,全过程规范合法、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各项权利,树立了法律的权威,提升了自然资源管理依法办案的文明、公正执法的形象,优化了行政机关的对外形象,增强了公民与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对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办案质量起到了示范和促进作用。(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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