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坊子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告

2023-07-07 08:56:46 来源:大众网

为维护广大适龄入学儿童权益,提升教育惠民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21号)和《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潍教明电〔202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学报名时间安排及入学年龄

1.入学年龄


(资料图)

凡是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应报名入学小学一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应报名升入初中一年级。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坊子区教育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期满,应按规定入学。

2.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1)报名时间:7月10日—7月16日,前期已经参加过采集信息并审核通过的,在此期间确认报名学校并提交,审核未通过的在此期间补充完善相关材料,未进行信息采集的可在此期间进行注册报名。不会进行网络报名操作的学生,可在报名时段内通过学校工作人员帮助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方式见附件1)。

(2)系统审核:7月17日—18日,系统对接各部门接口数据,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

(3)复审:7月19日—23日,学校审核报名信息。

(4)终审:7月24日—31日,区教体局组织相关部门和学校审核报名信息。

(5)学位安排:8月1日—8月20日,家长查看审核结果,分批次进行学位安排。

(6)入学办理:完成学位分配的学生,家长根据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报到手续。未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又未书面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报名时间为7月10日—7月12日(下午18:00截止)。不具备网络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报名时段内通过学校工作人员帮助进行网络报名。根据省、市关于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的有关要求,坊子区民办学校主要面向坊子招生(符合坊子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在达到省定民校生占比要求范围内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实行。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宣传报区教体局审查备案后方可实施。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于7月14日由教体局组织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于7月14日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开栏或微信公众号公布招生结果。

没有取得民办学校学位的学生,请于7月15日—16日登录平台填报相关信息,重新选报公办学校。

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一)中心城区由于人口密集,存在结构性学位不足问题。根据招生计划分4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具体过程中,学位不足的学校按照批次顺序或者摇号派位的方式招生,没有取得学位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它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1.第一批次

(1)原住居民:

学校招生片区内自然村居住户子女。

(2)片内户口片内房产类: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片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3)高层次人才类:

①潍坊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

②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劳动模范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

2.第二批次

(1)片外坊子户口片内房产类: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在我区,在片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且实际居住的;

(2)片内户口无房产类:

①学生及父母名下在潍坊市中心城区(包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_FORMAT_LT_##含经济区##_FORMAT_GT_##、高新、滨海、峡山)无房产,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②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申请按现居住地所在片区(与原住村不同片区的)学校申请学位的。

3.第三批次

区外户口片内房产类: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区外户口)片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且实际居住的。

4.第四批次

无房产租房类:

学生法定监护人(区外户口)在区内无房产

(二)需准备的证件材料

因入学报名需要而大数据无法实现核验的,家长需根据采集类别上传对应的佐证证明。

(1)基本材料

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

(2)其他材料

①棚户改造:坊子区的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的,尚未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合同。

②随迁租房: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坊子区居住证、住建局登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人社局备案的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坊子区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其他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明。

注:奎文区、寒亭区(含经济区)、潍城区、高新区、滨海区、峡山区户籍的不需提供居住证。

③未办理房产证: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但已交房入住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支付凭证、物业(或水电)、燃气缴费证明(需与户号一致)、房屋质量保证书等实际入住证明。

购买小产权房,需提供社区居委会证明、购房合同、购房支付凭证、物业(或水电)、燃气缴费证明(需与户号一致)等实际入住证明。

④第三批次购房户:可提供就业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⑤其他情况:根据个人情况提供潍坊市区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

(三)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市招生文件“全面推进‘零证明’入学”的要求。学生户籍为潍坊市户籍,并且学生监护人具有坊子区大产权房的入学采集信息(报名)可选择“零证明”快捷通道采集,无需上传证明材料。通过“零证明”快捷通道采集但未审核通过的,自动进入“标准流程”进行采集,“快捷通道”与“标准流程”同等有效。

2.购置期房,并未交付入住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3.学生户口、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4.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用途须为住宅。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房产均不作为入学依据。

5.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6日。2023年7月16日至开学前,上述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6.新城区小学(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学校、龙泉实验小学、理想小学、凤凰小学、兴国小学、博文现代学校)学校片区居住人口密集、学位紧张,若户籍不在以上学校片区的,尽量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学位。

7.各学校具体招生事宜,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

三、切实做好各类群体学生入学

(一)当地居民子女。当地居民子女“零证明”入学,只填写基本信息,无需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无法核验的除外)。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子女可以在原居住地学校就读,也可以在回迁居住地学校就读(选择货币补偿的除外);选择在临时居住地学校就读的,由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

(二)随迁子女。不具备大数据核验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居住证,根据需要提供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材料。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三)残疾儿童。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但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集中就学、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并由就读学校或送教学校按规定注册学籍。区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潍坊聋哑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学生;潍坊盲校面向全市招收视障学生,同时面向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区招收孤独症儿童。符合以上条件、范围的儿童,家长于7月9日上午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已有的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智障儿童携带近年智力评估和生活能力测试资料;随迁子女一并带齐居住证、住所和就业证明),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591)进行入学评估认定。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子女入学,在招生报名期间,通过“坊子区教育服务平台”填写入学报名信息。尊重本人意愿,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入学。

(五)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解决劳模子女上学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优抚对象子女需通过“坊子区教育服务平台”报名。

(六)多孩同校就读。在坚持划片招生、一孩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同一监护人已有子女在坊子区公办学校就读,其他子女申请到同一学校同一学段就读的,二孩享受同类情况优先协调、三孩享受直接安排政策;也可根据家长意愿和学位情况,安排一孩(二孩)转学至二孩(三孩)所在校就读,减轻学生求学和家长接送负担。由监护人于7月10日—7月16日通过招生报名平台提交申请(见附件4),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审核及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具体申请办法可咨询子女在读学校。

四、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区要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审核和监督。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主体责任,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落实“公民同招”要求不动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体局进行统一管理,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区教体局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办学规模等情况进行审批,报市教育局核准后执行。区教体局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宣传、收费等各招生环节的监管、指导和审核,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按照有关规定,限制严重失信人员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公开监督举报渠道,同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2),安排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做好家长咨询解答。对招生政策,尤其是家长关注的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计划、招生条件等,提前通过网上宣传、入园入校解读、社区张贴海报等多种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回应家长和社会关切。科学有效开展幼小衔接、小初衔接工作,加强新生入学适应教育,强化家校沟通联系,帮助学生、家长做好入学准备。

(四)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严格落实划片免试要求,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考试、面试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选拔生源。未经省级教育部门同意,不得设立任何名义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严禁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杜绝抢注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民办学校超计划建学籍等问题。对在招生过程中因把关不严、失职渎职、态度蛮横等引发群众不满、投诉被查实的,严肃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坊子区中小学招生服务电话:

(公办学校)0536-7628186

(民办学校)0536-7665579

技术咨询电话:0536-8816220 0536-8816103

坊子区中小学招生监督电话:0536-7628186

潍坊市坊子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6日

附件

附件1

坊子区2023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方式

家长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潍坊市坊子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育服务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

1.爱山东 APP入口: 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搜索“义务教育招生”,选择“潍坊市一坊子区”,点击“确认,去报名”选择“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教育服务平台。

2.微信公众号登录入口:微信搜索“坊子教育”公众号,进入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教育服务”,选择“新生入学 ”,进入教育服务平台。

3.平台二维码扫描登录:家长可以使用微信扫描坊子区教育服务平台二维码登录,进入教育服务平台。

4.浏览器访问链接登录:家长直接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wffzedu.wfgxic.com/登录。

附件2

坊子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3

坊子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划分

1.各初中学校

崇文初级中学(东校区)招生范围:北海路以东、渤海路以西凤凰街道辖区居住户;崇文初级中学(西校区)招生范围:北海路以西凤凰街道辖区居住户;博文现代学校(潍坊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招生范围:渤海路以东凤凰街道辖区居住户、原南店小学片区生源;尚文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坊城街道、坊安街道、经济发展区户口生源;盛文学校招生范围:九龙街道和黄旗堡街道户口生源;工业发展区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工业发展区户口生源。

2.凤凰街道各小学

(1)实验学校招生范围:东、西白羊埠居委会居住户,划片范围为北海路以东,凤凰大街以南,龙山路以西,双羊街以北凤凰街道辖区居住户;(2)第二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大营子、河西营、前营居委会居住户,划片范围为北海路以东、双羊以南、渤海路以西凤凰街道辖区居住户;(3)龙泉实验小学招生范围:韩尔庄王家、韩尔庄李家居委会居住户,划片范围为北海路以东,凤凰大街以北,龙山路以西凤凰街道辖区居住户;(4)理想小学招生范围:响河子、邓家、赵家居委会居住户,划片范围为凤华街以南、北海路以西凤凰街道辖区居住户;(5)博文现代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渤海路以东、双羊街以南、兴国路以东、凤凰街以南、坊泰路以东凤凰街道辖区居住户,原南店小学片区生源(东王松一村、东王松二村、东王松三村、东王松四村、西王松村、南店村、罗宅子村、西曹庄村);(6)崇文初级中学(西校区)小学部招生范围:凤凰街道辖区居住户。(7)凤凰小学招生范围:葛家、小吴家居委会居住户,划片范围为凤华街以北、北海路以西凤凰街道辖区居住户;(8)兴国小学招生范围:北沟西、郭家、南范家居委会居住户,划片范围为龙山路以东、双羊街以北、兴国路以西、凤凰街以北、坊泰路以西凤凰街道辖区居住户。

3.坊城街道各小学

(1)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中、后宁村居住户,划片范围为潍州路以东、六马路以北、北海路以西、东北至铁路界坊城街道辖区居住户;(2)三马路小学招生范围:北海路以东、六马路以北范围小区住户,村居有后张村,西岭村、东王、蒋家一、二村、英庄村、丰铁村、夹河套村住户;(3)七马路小学招生范围:六马路以南、北海路以东城镇居住户,含前张村、东辛村、土楼子村,东、西房仕、裴家河、大园、仕子口、霸王泉、范家沟、才子、高村、河湾、下寨、泉河头、高村、东刘家埠;(4)盛文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新老城区(凤凰街道和坊城街道)辖区居住户;(5)坊华小学招生范围:新老城区(凤凰街道和坊城街道)辖区居住户。(6)前宁小学招生范围:前宁村、西辛村、刘柳村、王柳村、耿柳村,以及潍州路以东,北海路以西,六马路以南,八马路以北区域内;马司1-4村、西刘村。(7)坊城街道中心小学招生范围:潍州路以西范围村,前、后埠头村、王裴家村、莲花池村、张家柳沟村、石沟河村、嵇家村、陈家庙村、山北头村、小北洼村、范家庄村、唐家村、侯家村、解家村、冷泉河村、大郭家村、东郭家村、武建家村、鞠家庄村、董家庄村、宋相还村、东杨家坡村、西杨家坡村、石河园村。

4.经济发展区中心小学

姜家庄村、平柳院村、河南村、龙山坡村、李家木庄村、盖家庄村、史家庄村、白石村、岔子官庄村、任家埠村、辛庄村、石泉子村、鲁元建材(水泥厂)、美林陶瓷(建陶厂)。

5.坊安街道各小学

(1)南流小学招生范围:建华村、兴华村、北坡子村、宋家村、流戈庄村、田家庄村、韩家村、王家庄村、于家村、张家村、东苏村、前苏村;(2)曹村小学招生范围:前曹村、后曹村、东曹村、西曹村、滕家庄村、港涘村、河湾村、南王皋村、北王皋村、营子村;(3)石埠小学招生范围:王家石埠村、张家石埠村、于家石埠村、蔡家石埠村、高陵村、张疃村、侯家庄村、河北村、祥疃村、洼里村、李家水坡村、任家水坡村、荒里村、沙埠村、东村、李家村、梁家村、小庄子村、肖家村、石龙官庄村;(4)庙后小学招生范围:东埠村、圈子村、庙后村、庙东村、河南村、大尚庄村、小尚庄村、石坑村、吴家庄村。

6.九龙街道各小学

(1)邓村小学招生范围:前邓村、后邓村、望庄村、院上村、下房村、何家村、苇园村、西庄村;(2)九龙街道中心小学范围:穆一、穆二、穆三、穆四、袁刘李、阿陀、太公堂、双官埠、镇直部门;(3)九龙实验小学范围:尚庄村、大冯村、小冯村、徐家庄、官庄村、小沼于家村、小沼范家村、小沼李家村、于家新村、孟家村、赵家村、小河南、凤凰庄、郭家村、马村、岳家村;(4)杨庄小学招生范围:杨庄村、北流村、泊庄村、前北流村、东河下村、中河下村、西河下村、陈村、山庄、前车、小站、朱家营、蔡院村、上房、张家屯、王家屯、梁家庄、胡家庄。

7.工业发展区各小学

(1)工业发展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南眉村、北眉村、驸马营、王家新庄、庄家庄、翟家埠、宁家庄、合兴家园小区、工业发展区实验学校家属院、德馨园小区、御花苑小区;涌泉村、袁家村、小李家村、戴家庄村、肖家营村、小官庄村、胡家庄村、梁家庄村;王家庄子四个村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2)李家庄小学招生范围:西李一村、西李二村、西李三村、东李村、北李村;(3)罗都屯小学招生范围:罗都屯村。

8.黄旗堡街道各小学

(1)黄旗堡街道中心小学招生范围:柏台村、颜家村、夹河套村、街道直属部门户口、街道驻地政府街以南住户、城里村、水场官庄村、张家庄子村、西门口西村、西门口东村、新村、东安泰村、西安泰村、黄旗堡村、花坞村、田家汶畔村、田东村、贺家、于家、乙甲村、狮子口村、安丘庄子村、街道驻地政府街以北住户;杞东村、杞西村、杨家街、东门口村、城后村、周家庄子村;前车埠村、东车埠村、禹家车埠村、王家车埠村、刘家石桥、田家石桥、王家石桥、大桃村、小桃村、墨埠子村、南辛庄。(2)逄王小学招生范围:逄王一村、逄王二村、逄王三村、逄王四村、大庄科村、小庄科村、逄王东庄、半截楼村、东楼村、高东村、高西村、傅家庄科村、北辛庄村。

附件4

坊子区2023年“多孩同校就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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