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出台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十条措施
打造机器人整机和关键零部件高端制造基地
日前,《沧州市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出台,聚焦重点企业、重点应用场景培育以及机器人产需对接,推进沧州市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立足任丘市、青县、运河区等智能装备与机器人产业发展基础,编制机器人产业招商引资目录,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争取引进国内外机器人重点企业、创新型企业投资建厂或设立研发总部,招引一批机器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水平服务商。精准对接京津优势机器人企业和研发机构,加速创新成果在沧州转化和产业化,带动相关供应链企业在沧州布局,加快产业聚集,打造机器人整机和关键零部件高端制造基地。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根据各地产业发展基础和未来发展布局,谋划一批机器人项目,强化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全方位、全周期跟踪服务机器人项目建设。针对机器人新上项目,设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实行专班专人盯办。对投资总额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争取省级支持。
推进“机器人化”技术改造。围绕先进钢铁、绿色化工、装备制造、健康食品、五金机电等传统产业,把握产业升级和发展趋势,瞄准智能化技术改造方向,推动“机器人化”生产装备向相关领域应用拓展,积极谋划实施一批技术成熟、成效明显、易于推广的机器人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打造“机器人化”的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支持“机器人化”项目优先纳入市级技改资金支持范畴。
打造典型应用场景。深入实施“机器人+”应用行动。组建应用创新联合体,开发机器人应用场景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在细分行业领域打造示范标杆。积极支持相关企业和项目参选省级典型应用场景,争取省级资金支持。
加强产业协同应用。针对机器人重点企业和相关集群发展现状,推动大中小企业配套协作,提升本地化配套能力。建立线下供需对接机制,促进各行业机器人应用落地。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围绕产业发展难题与提档升级需求,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在机器人本体轻量化、减速器用钢、视觉触觉传感器、高性能伺服电机及控制器等领域加强产学研用协作,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打造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机器人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连续两年研发投入强度4%以上,上年度自有资金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的产业集群专精特新企业,争取省资金支持。
加快质量品牌打造。加强机器人试验验证能力建设,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机器人检验检测机构落户。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对获批筹建的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机器人品牌。
做好人才团队建设。围绕机器人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重大项目,积极引进国内外掌握核心技术的关键人才或团队。全面落实人才支持政策,有针对性地修订相关人才评价标准,完善配套政策,抓好机器人领域高层次人才与紧缺人才引进,落实好人才引进相关待遇。支持高技能人才柔性流动,打破岗位、身份、地域等界限,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等方式更好发挥作用。
大力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对机器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典型场景、相关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和政策解读。支持举办机器人领域重大专业活动,组织机器人企业“走出去”,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和大型经贸洽谈活动,展现“沧州机器人”形象,提升沧州市机器人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市有关部门组成的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全市机器人产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依法依规支持成立沧州市机器人产业相关社会团体,探索建立机器人产业统计体系,打造机器人产业生态。(记者戴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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