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春雷行动2023”第二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春雷行动2023”总体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和“春雷行动2023”相关典型案例。
“春雷行动2023”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召开。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新年伊始,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春雷行动202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带领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直园区市场监管分局,将“护民生,保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行动主题与工作实际紧密融合,坚持凝心聚力抓落实、迎难而上促发展,着力开展“药品安全”“食品安全”“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扰乱市场秩序”等六大重点整治行动,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压力最大”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099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7.76万元。“春雷行动2023”查办案件1428件,案值358.75万元,罚没金额521.34万元,省局挂牌督办3件,10件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立案,对违法行为产生了有力的震慑作用,有效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构建了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资料图】
聚焦六大领域
构建安全有序市场环境
“春雷行动2023”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回应群众期盼,解决民生诉求,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消费放心舒心,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我市科学谋划,压实监管责任,通过“全景遂宁”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疫药械经营秩序的公告》,印制《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第一版》1300份,在全市各零售药店张贴宣传,引导消费者理性购药、合理用药,发布《对防疫药品进行拆零销售的倡议书》,提倡对符合拆零销售要求的药品进行拆零销售缓解供需矛盾。针对药械化流通环节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其中,飞行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50余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线索25条,已移送执法机构跟进查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切实规范药械化经营使用行为。特别是疫情防控新阶段,加大对涉疫药械监管执法力度,积极协调涉疫药械市场供应,确保全市药械安全有效。
对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的整治只是我市开展“春雷行动2023”的一个缩影。
执法人员排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在食品安全领域,全市检查食品生产主体858家次、食品销售者3539个(次)、餐饮服务单位4317家(次)。对12起节日期间重要活动现场开展全程驻守保障,电子报备农村坝坝宴303起(4483桌),现场抽查69起,确保食品安全。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4467批次,合格率99.48%;针对食用植物油、蔬菜制品、进口冷链食品、大米等重点食品监督抽检383批次,合格率98.43%。不合格批次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后处置率达100%。以新条例助推农贸市场品质提升。《遂宁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自2023年2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据其查办相关计量案件23件,已办结18件,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8台,处罚没款1.18万元。
针对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我市紧盯10类重点工业产品和4类重点产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严打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排查风险隐患81个并整改清零。对10类重点工业产品和5类重点产品(含眼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监督抽查121批次产品,目前已全部完成抽样检测,其中18批次不合格,正在进行后处理。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全市张贴《车用汽油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更新提示》67份,与经营企业签订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承诺书182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切实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和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
特种设备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关系着每个人的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市特种设备专委会为景区特种设备安全上牢“紧箍咒”,召开全市景区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教育及行政约谈会,15个景区负责人现场签署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承诺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企业立即深入开展1个月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同时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深入压力容器、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督导检查,筑牢安全防线。市县两级运用智慧监管手段,通过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倒查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发现并查办射洪某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案件,被省局选用为典型案件。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郑玲带队检查燃气具质量安全。
着力整治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将川渝及遂潼知识产权保护名录作为重点开展区域协作、注重对名优白酒及地理标志进行的重点保护、积极规范知识产权代理行为,结合实际开展知识产权先行禁令工作。撤回专利非正常申请13件,积极查处商标恶意抢注违法行为1件。积极开展地理标志规范整治,查办侵犯“遂宁红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2件,助力乡村振兴。
着力整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针对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加大节前监督检查力度,印发《关于规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1600份。针对春节期间,寺庙、景区、游乐场等地人员增多的特点,增加巡查频次,对各客运服务站及高速路服务区等重点场所开展春运价格监督检查,规范春运服务价格秩序。对全市各景区及周边商户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各景区管理者守法经营,明码标价,为游客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召开遂宁市电子秤专项整治工作会,邀请专家实操培训提升电子秤违法行为现场执法业务水平。检查网络直播带货16次,现场指导企业8次,规范企业节日网络销售活动。针对万达一游乐场更换经营者后退款难的问题,积极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万余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的某电影院侵犯消费者权益案,罚没款1.96万元,入选省局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守护民生福祉
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行动开展以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7.76万元。”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郑玲说到。
成效的取得离不开广泛的宣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开设“春雷行动2023”专栏,其中电子秤突击检查、食品快检等抖音视频被省局“天府记市”选用。举办“春雷行动2023”有奖网络知识竞赛,全市在各级网络媒体登载行动相关整治信息265条,利用村村通广播和户外LED电子屏播放行动宣传信息1158次,在执法车辆上张贴宣传车贴100余张,在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张贴宣传海报500张,在城乡接合部、乡镇交通要道悬挂宣传标语50副,在全市重要线路公交车设置宣传海报,在出租车顶灯滚动播放行动宣传语,营造了浓厚的“春雷”氛围。发布“春雷行动2023”违法线索征集通告,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行动期间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4267件,已办结3688件。
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工作。
在另一方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跨区域协作联动,与重庆市铜梁区、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消委会联合发布2023元旦春节期间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平安健康过节;与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了《跨区域执法合作协议》,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与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长江禁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联动,联合检查相关经营单位25家,责令改正4家、立案查处1件;与重庆市铜梁区、南充、广安市场监管部门签订了跨区域执法合作协议,明确了7项协作制度、7个重点协作领域、3个协作支撑点。
同时,强化跨部门联合整治。联合市公安局、市烹饪协会对部分大中型中餐、火锅类等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警示约谈。联合市交运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对城区等地烟花爆竹开展隐患排查和禁燃禁放工作督导。牵头全市安全生产督导第三组,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深入压力容器、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督导检查,筑牢安全防线。
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8家部门召开遂宁市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联动效能不断提升。
开展涉老领域检查,全力守护“夕阳红”。
按照新形势下执法办案“时度效”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兼顾力度与温度,建立了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不涉及安全底线的市场监管案件加大柔性执法力度。对首次轻微、一般行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并落实免罚减罚“三张清单”、学法考法免罚减罚等制度,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双不”新规,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案件当事人不罚免罚53件,减轻处罚149件,从轻处罚396件,减免罚款306.58万元。处罚教育有机结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省内率先发布了遂宁市《网络交易信息监测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填补了省内网络交易信息监测管理标准空白,为一线监测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考核依据。发布了遂宁市《放心舒心消费服务规范快递行业》《放心舒心消费服务规范网络餐饮》2个行业地方标准,对我市快递、网络餐饮等行业的服务规范标准予以明确,助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批准发布了由遂宁市消防救援支队起草的遂宁市地方标准《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属于全省首个针对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明确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地方标准。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深化“春雷行动2023”成效,将“春雷行动2023”执法整治成果全面转化为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的工作基础,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等领域持续发力,筑牢市场监管领域“四条底线”,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护航遂宁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媒体记者 范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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