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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电子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条件与原申领实体居住证条件一致,即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登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浙里办”申领操作步骤
入口1:打开“浙里办”APP,在首页搜索栏输入“居住证办理”。
入口2:在“浙里办”首页找到“身份户籍”栏目,点击进入后找到并点击“流动人口服务”专栏。
入口3:在“浙里办”首页靠下位置找到“特色专区”,点击“更多”,进入后找到“流动人口”专区。
通过以上3个入口找到电子居住证办理界面后,申领人根据自己符合的条件点击“在线办理”,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实名认证(人脸识别)、选择辖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佐证材料等操作,并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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