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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2022年9月中旬,南充市纤维检验所对营山某学校使用的校服(学生服)进行了抽样检查,抽检结果为(学生服)衣服和裤子的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经查,该学校与某服饰公司订购了3000套校服(学生服),2022年9月初,学校收到50套样品,并索取了供货方资质及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但学校未按照规定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该样品进行检验。涉事学校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营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调查过程中,涉事学校积极配合,属于初次违法,尽到了检验验收和记录的义务,及时进行了整改,且不合格项目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危害后果轻微。依据《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第七条《清单》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事项,不予行政处罚:(三)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及《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规定,2023年2月1日,营山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涉事学校不予处罚。
红星新闻从南充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获悉,涉事不合格校服最后也退还给了厂家。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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