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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5月1日丨香港潮商集团(02322.HK)公布,此前若干公告披露,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潮商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目标公司”)全部股权及卖方提供的溢利保证。
诚如通函所披露,根据买卖协议,卖方各自向公司不可撤回及无条件保证及担保,于核数师发出的目标公司(i)首个担保期(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ii)第二个担保期(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iii)第三个担保期(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示,实际溢利将分别不少于2000万港元,2500万港元及3000万港元。反之,如果实际溢利高于相对应的担保溢利,卖方应占相关担保期实际溢利及担保溢利差额的50%。有关收购事项进一步资料,请参阅通函。
董事会谨公布,根据由核数师出具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的第三份担保证书所核实,目标公司在第三个担保期录得实际亏损约2505.6万港元。目标公司于第三个担保期未并满足第三笔担保溢利。因此卖方需向集团支付按相关计算的金额(“第三笔担保溢利补偿”)。
根据买卖协议的条件及条款,第三笔担保溢利补偿将由第三笔保留代价1500万港元部份抵销所满足。因此,卖方需以现金,在收到第三份担保证书的7个营业日内,共同及个别向集团支付第三笔担保溢利补偿的余额约4005.6万港元(“第三笔担保溢利补偿余额”)。
另外,诚如公告所披露,卖方需共同及个别向集团支付第二笔担保溢利补偿的余额约1306.2万港元。集团已于2022年12月向卖方启动法律程序。公司将于适当时作出进一步公告以提供与进展情况有关的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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