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当前简讯

2022-12-14 12:55:39 来源:证券之星


【资料图】

12月13日海新能科公开信息显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2年12月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收到的公告》和《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注函之回复的公告》,你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收到乌达区有关部门文件,文件提及有关部门已将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方焦化”)捣固焦项目列入焦化关停淘汰退出名单,要求在2023年底前完成焦化产能退出工作。前述事项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重大影响,但你公司直至我部发函问询后才于2022年12月8日披露相关情况,信息披露不及时。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海新能科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海新能科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66.29亿元,同比上升30.55%;归母净利润-2.72亿元,同比上升31.9%;扣非净利润-2.99亿元,同比上升38.2%;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8.23亿元,同比上升13.4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24亿元,同比下降84.5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31亿元,同比下降87.38%;负债率47.53%,投资收益-8414.98万元,财务费用1.9亿元,毛利率5.84%。

海新能科(300072)主营业务: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能源产业综合服务,生物燃料生产、销售,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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