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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8月8日丨中远海控(601919)(01919.HK)公告,张炜先生获建议委任为执行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建议委任张先生为执行董事须待股东于公司股东大会上批准。张炜先生、辜忠东先生、于涛女士、钱明先生、吴宇女士及戈和悦先生获委任为公司副总经理,自2022年8月8日起生效。
郭华伟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的原因已提出辞任公司的公司秘书、公司总法律顾问及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公司的授权代表。肖俊光先生获委任为公司秘书、公司总法律顾问及授权代表,自2022年8月8日起生效。
标签: 中远海控 总法律顾问 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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