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合同撤销区别 环球要闻

2023-06-17 13:12:29 来源:找法网

一、合同无效合同撤销区别

合同无效合同撤销区别有:


【资料图】

1.产生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法律效力不同。无效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

4.法律责任不同。无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5.期限限制不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二、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是哪几种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是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判定合同无效需要多久

判定合同无效没有规定具体的审判时限。找法网提醒您,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