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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刘琪 文字/陈婉扬
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一则因员工不转发公司广告至朋友圈被罚1万并开除的案例,引发关注。法院认定结果:朋友圈内容应个人自主决定,涉事单位赔偿损失。(据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号5月7号报道)
微信朋友圈是员工个人的社交空间,发布何种内容应由员工自主决定。强制员工必须转发公司广告,如此蛮横管理,不仅使员工反感,更会让产品宣传酷似“发小广告”,只能给企业形象扣分。
法院的判决也给一些不知法、不懂法的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员工管理不能靠所谓的“规章制度”强制执行,更不能干涉员工私域自由,这种行为不合理更不合法。期待更多用人单位能以此为镜,分清“公私”界限,真正做到尊重员工,双方才能和谐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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