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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举报我市违规涉房营销及互联网交易服务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房地产新业态从业主体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地产信息等行为,维护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与健康,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大局。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新业态发展自律委员会”,对在深圳市通过互联网(含网站、APP、小程序、公众号与视频号等)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息与交易服务(含分销、房源信息发布、涉房营销、咨询等)的主体(含相关平台、机构及个人)实施行业自律管理,并向社会发布了《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新业态发展自律公约》,现号召社会公众以及全行业,对以下事项进行举报。
举报事项如下:
(一)未依法依规备案的机构/平台、未实名登记或以个人名义实际开展了房地产领域信息与交易服务的,含分销、房源信息发布、涉房营销、咨询等。
(二)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规进行房地产营销宣传、推广用语或为违法违规主体及相关项目提供便利。
(三)发布虚假、不实、可能误导公众的信息;
(四)发布、炒卖小产权房、回迁房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房产信息;
(五)诱导、协助购房人/消费者违规使用“经营贷”“首付贷”等借贷资金用于购房;
(六)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提供服务或者便利;
(七)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指出的不得参与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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