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月24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管理局发布《关于龙岗区[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4-10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根据调整公示显示,一块三类居住用地,调整成4块用地,其中调整出一块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5280平方米,容积率5.24,建面约8万平,该地块含一座9班幼儿园,需配建保障性租赁房建面75164平。
一、公示内容
【资料图】
(一)基本情况
[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4-10地块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西靠南司大道,南临锦龙大道。
(二)法定图则情况
[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4-10地块用地面积25698平方 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R3),容积率3.2,配套设施为公共厕所,备注“规划”。
(三)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4-10地块划分为四个地块。
其中,04-10-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15280平方米,容积率为5.24,配套设施为9班幼儿园(独立占地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7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乐场地(用地面积600平方米),备注“规划,需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75164平方米”;
04-10-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R3),用地面积5222平方米,容积率为3.2,配套设施为--,备注“规划”;
04-10-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R3),用地面积3864平方米,容积率为3.2,备注“规划”;
04-10-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690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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