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现面向龙华区其他人才配租住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面向龙华区其他人才共推出住房20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相关资料图)
龙光玖悦台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本次供应20套,户型为一房(约35㎡左右)12套,二房一厅(约65㎡左右)5套,三房一厅(约80㎡左右)3套。
温馨提示:以上住房面积为建筑面积,仅供选房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二、配租对象及申请条件
本次配租对象为现有住房体系暂无法保障的人才,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及其家庭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2、申请人及其家庭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宅建设用地。
3、申请人在注册地、纳税地均在龙华区的企业(可享受我区定向配租住房的企事业单位除外)全职工作且已满一年以上,并承诺租赁期限内在龙华区企业全职工作。
4、全日制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
三、配租方式
(一)选房排位规则
排位一:已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个人或家庭,选房顺序依据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排位二:未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个人或者家庭,选房顺序按照在龙华区缴纳社保的时间确定。
排位一的群体选房完成后再进行排位二群体选房。
(二)配租面积标准
本次配租面积标准按照人才群体定向配租面积标准确定。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约35㎡左右户型的房源;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约65㎡左右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约80㎡左右及以下全部户型的房源。
四、配租程序
(一)认租申请
1、本次认租申请,采用现场提交资料的认租形式。地址为: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住房和建设局二楼211室。
2、认租受理时间为: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共5个工作日);每日受理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2023年3月10日17:30前未完成提交认租材料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住房。
3、认租材料
(1)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2)劳动合同、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截至2023年2月28日在龙华区企业不间断缴交社保明细(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含学历证及位证)复印件(一份),如为留学人才,另附教育部颁发的留学证明原件一份。
(5)如申请人为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需提供备案回执单复印件,非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可不提供。
(二)看房事项
认租家庭可通过下载附件中的户型图册查看项目房源户型相关信息。
(三)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四)公布入围、候补入围家庭名单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候补入围家庭名单。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人(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在上述基准租金基础上,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单价,按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租赁合同的租金单价。请各认租家庭仔细查看各项目基准租金标准,结合自身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租金标准。
六、重要提示
(一)关于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位问题,请咨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的意见,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二)关于本次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的意见,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三)合格认租人(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四)房源按照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公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人(家庭)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六)合格认租人(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
1.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项目交付时间、租金等信息并
予以认可。后续不再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就该项目同样信息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
2.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风险提示:
1.项目红线外1000米或3公里范围情况说明:
(1)本项目用地西侧为新区大道,南侧为龙华人民路,北侧为大洋西街,东侧为腾龙路,可能对临近住户有一定交通噪音、尾气、灯光等影响。
(2)本项目3公里内有医院,不排除会对临近单位造成噪音,气味等影响。
(3)项目南面3公里内有加油站,不排除会对临近单位造成交通,气味,噪音等影响。
(4)东面临近深圳地铁4号线,6号线,不排除会对临近单位产生噪音,粉尘等影响。
(5)项目周边或内部存在的商业体,不排除会对临近单位适成噪音,气味,油烟,灯光影响,
(6)周边存在在建项目,不排除会对临近单位产生噪音,扬尘污染等影响。
(7)周边存在多所学校,不排除对住户产生交通,噪音等影响。
2.项目红线内情况说明
(1)本项目地下停车场共计三个出入口,两个设置在项目北侧,一个设置在项目东侧,不排除对临近单位产生噪音,废气等影响,
(2)本项目裙楼部分外立面设有广告位、灯箱、LED广告屏及泛光照明,部分塔楼顶部和底部装有装饰灯,对临近单位可能会产生灯光影响;
(3)外墙幕墙装饰构架,立面线条可能对各户型的局部采光或视野有一定影响。
(4)本项目沿街商铺因公共配套需要,铺装电力、燃气、管道、消防栓等设施,可能会对临近单位产生观感等影响。
(5)本项目配电房位于半地下室一层,化粪池位于4栋、5栋、1栋二单元商业外侧各一个,消控室位于4栋临街位置,物业服务用房位于1栋一单元1层及夹局,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位于1栋二单元1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位于1栋二单元2层,不排除会对周边住户产生噪音,气味等影响。
(6)本项目2栋为幼儿园,不排除对住户产生交通、噪音等影响。
(九)本通告未尽事宜或歧义事宜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八、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大家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反映,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我局投诉举报。我局将对实名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反映人员的信息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政策咨询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住房和建设局二楼211室,咨询电话:0755-81477770。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