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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告,Yuexiu MTN(作为买方,由越秀房产基金直接全资拥有)与越秀企业(作为卖方)订立Yuexiu MTN买卖协议,据此,越秀企业已有条件同意透过向Yuexiu MTN出售艺康销售股份及转让艺康销售贷款而出售越秀大厦17楼,艺康初步代价为6170万港元,其后将根据艺康完成账目调整为艺康最终代价。
艺康为越秀大厦17楼的唯一登记及实益拥有人,而越秀大厦17楼为一项建筑面积为4,694平方呎的写字楼物业。根据估值报告,越秀大厦17楼的协定物业价值为6200万港元,较其物业评估值6330万港元折让约2.1%。
同日,Secure Shell(作为买方,由越秀房产基金直接全资拥有)与越秀企业(作为卖方)订立Secure Shell买卖协议,据此,越秀企业已有条件同意透过向Secure Shell出售颂辉销售股份及转让颂辉销售贷款而出售越秀大厦23楼,颂辉初步代价为6410万港元,其后将根据颂辉完成账目调整为颂辉最终代价。
颂辉为越秀大厦23楼的唯一登记及实益拥有人,而越秀大厦23楼为一项建筑面积为4,694平方呎的写字楼物业。根据估值报告,越秀大厦23楼的协定物业价值为6430万港元,较其物业评估值6570万港元折让约2.1%。
由于买卖协议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达成,完成已于2022年12月20日落实。艺康完成账目及颂辉完成账目将于完成日期后30日内寄发予买方,以供彼等审批。管理人会另行刊发公布,告知基金单位持有人(其中包括)艺康最终代价及/或颂辉最终代价的金额。
于本公布日期,越秀企业为越秀地产的间接控股公司并拥有其约39.8%权益,而越秀地产分别直接全资拥有管理人及越秀房产基金的主要持有人(即越龙)。作为管理人及越龙的间接控股公司,越秀企业为该两个实体的联系人,因此根据房托基金守则8.1(f)段为越秀房产基金的关连人士。
另悉,于完成前,(i)艺康(作为出租人)已就租赁越秀大厦17楼的第3单元及第2单元部分区域与管理人(作为承租人)订立管理人租赁协议;(ii)艺康(作为出租人)已就租赁越秀大厦17楼的第1单元及第2单元部分区域与越秀交通(作为承租人)订立越秀交通租赁协议;及(iii)颂辉(作为出租人)已就租赁越秀大厦23楼的第3单元及第2单元部分区域与越秀地产(作为承租人)订立越秀地产租赁协议一(即现有关连租约)。紧随完成后,目标公司(艺康与颂辉)透过买方成为越秀房产基金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此外,鉴于越秀地产租赁协议一项下的当前租期将于2022年12月31日届满,紧随完成后,于2022年12月20日,颂辉(作为越秀房产基金的全资附属公司)与越秀地产订立经重续越秀地产租赁协议一,旨在重续越秀地产租赁协议一项下的当前租期。同日,颂辉(作为越秀房产基金的全资附属公司)与越秀地产亦订立越秀地产租赁协议二,内容有关租赁越秀大厦23楼的第1单元及第2单元部分区域(即新关连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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