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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鲁商发展”)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鲁商发展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11月15日、11月16日、11月17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鲁商发展在公告中指出,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除已经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鲁商发展进一步表示,目前,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拟将公司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公司,本次交易资产涉及的具体资产范围尚需交易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
同一天,对于鲁商发展咨询函,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回复称,公司作为鲁商发展控股股东,除上市公司已披露事项外,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除上述关联交易外,目前未筹划涉及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