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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广东深圳起草了《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观点新媒体获悉,补贴对象为:高等教育院校、中等职业教育院校毕业生,在毕业三年以内进入深圳市依法许可设立或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和养老护理技能岗位工作满三年,且持国家认可岗位相关职业证书的,享受一次性入职补贴。
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医师、药师、护士、技师)及老年社会工作者等。在养老机构内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满一年的持证养老护理技能岗位人员,享受岗位补贴。
《意见稿》表示,入职补贴标准中专业技术岗位的补贴为:专科(高职)学历补贴8000元、本科学历补贴1万元、研究生以及上学历补贴1.5万元。
养老护理技能岗位补贴为:中专学历补贴8000元、专科(高职)学历补贴1万元、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补贴1.5万元。
岗位补贴标准如下:持初级(五级)养老护理员或同等职业证书、养老护理类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月补贴100元;持中级(四级)养老护理员或同等职业证书每月补贴200元;持高级(三级)养老护理员或同等职业证书每月补贴300元;持技师(二级)或同等职业证书每月补贴500元;持高级技师(一级)或同等职业证书每月补贴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