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发布南约地区的地块规划调整通告。南约地区多块文化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商业用地、普通工业用地合并调整为一大块普通工业用地,该地建面达111.7万平!
10月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发布《关于龙岗区龙城街道嶂背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政府收储用地([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7-08~18、07-20~24、08-01~05、08-14、09-03、09-06地块)规划调整及基本生态控制线优化调整的公示》。
一、基本情况
(相关资料图)
规划调整用地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嶂背社区,紧邻龙岗河,北靠嶂背路,南临沙荷路。现状主要为工业厂房、旧村及空地,调整范围总面积共908430平方米。
二、法定图则情况
规划调整用地位于[南约地区]法定图则,其中:
07-08地块,用地面积631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备注“现状保留”。
07-09地块,用地面积17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备注“现状保留”。
07-10地块,用地面积5037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水域(E1),备注“现状保留”。
07-11地块,用地面积2068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备注“规划”。
07-12地块,用地面积4879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配套设施为水质净化厂,备注“现状保留”。
07-13地块,用地面积785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备注“现状保留”。
07-14地块,用地面积2201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备注“现状保留”。
07-15地块,用地面积1029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配套设施为通信汇聚机房,备注“现状保留”。
07-16地块,用地面积2408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配套设施为社区警务室、社区肉菜市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再生资源回收站、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房、社会停车场(库)、公交首末站,备注“现状保留”。
07-17地块,用地面积1278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规划”。
07-18地块,用地面积1573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水域(E1),备注“现状保留”。
07-20地块,用地面积493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备注“规划”。
07-21地块,用地面积21226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备注“规划”。
07-22地块,用地面积449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配套设施为110KV变电站,备注“现状保留”。
07-23地块,用地面积8990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备注“现状保留”。07-24地块,用地面积55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规划”。
08-01地块,用地面积1856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备注“现状保留”。
08-02地块,用地面积1284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GIC2),配套设施为居住区级文化中心,备注“规划”。
08-03地块,用地面积2810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备注“现状保留”。
08-04地块,用地面积3496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配套设施为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规划”。
08-05地块,用地面积586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备注“规划”。
08-14地块,用地面积4119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备注“现状保留”。
09-03地块,用地面积436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配套设施为消防站,备注“规划”。
09-06地块,用地面积133141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备注“现状保留”。
三、规划调整情况
1.道路调整:为满足产业工艺需求,取消如意路西侧产业用地内部分道路,围绕产业用地形成环路;将嶂背路由24-30米拓宽为35米的次干道;沙荷路增加辅道(2车道),总体红线宽度不低于48米(其中现状植物园变电站路段规划预留2米人行道,总红线宽度为45米);园湖南路西移连接跨龙岗河的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双向4车道)。
2.用地调整:结合调整后的路网重新划分为07-08、07-09、07-10、07-11、07-12、07-13、07-14、07-15、07-16、07-17、07-18、07-20、07-22、09-03、09-06-01、09-18、09-19地块,其中:
07-08地块,用地面积600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备注“现状保留”。
07-09地块,用地面积16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备注“现状保留”。
07-10地块,用地面积4762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水域(E1),备注“现状保留”。
07-11地块,用地面积1575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备注“规划”。
07-12地块,用地面积1046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规划”。
07-13地块,用地面积4525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3.2,备注“规划,不突破地块总建筑规模的情况下,07-13、07-14、07-15三个地块的指标可腾挪,配套设施可集中布局”。
07-14地块,用地面积41380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2.7,备注“规划,不突破地块总建筑规模的情况下,07-13、07-14、07-15三个地块的指标可腾挪,配套设施可集中布局”。
07-15地块,用地面积3911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4.3,配套设施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产业),备注“规划,不突破地块总建筑规模的情况下,07-13、07-14、07-15三个地块的指标可腾挪,配套设施可集中布局”。
07-16地块,用地面积1658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配套设施为污水处理厂,备注“规划,工业废水处理厂”。
07-17地块,用地面积1728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水域(E1),备注“现状保留”。
07-18地块,用地面积623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备注“规划”。
07-20地块,用地面积848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G1 U5),配套设施为地下污水处理厂,备注“规划,地下污水处理厂的用地规模和建设指标以发改批复为准”。
07-22地块,用地面积449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配套设施为110kv变电站,备注“现状保留”。
09-03地块,用地面积436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配套设施为消防站,备注“规划”。
09-06-01地块,用地面积1720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备注“现状保留”。
09-18地块,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配套设施为220kv变电站,备注“规划”。
09-19地块,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配套设施为220kv变电站,备注“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