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天下!视源股份: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或利益输送

2022-10-08 20:45:15 来源:同花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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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10月8日讯,有投资者向视源股份(002841)(002841)提问, 董秘您好!请问2021年5月不是有激励计划吗,他们都没考核期是2023年才到期,虽然这次的考核期是2023至2025年,23年跟去年的缴励是重合的,这样合适吗?为什么要提前二年以21年营收为基准,是不是这样容易达标!这样的激励不做也罢!变相降低标准,23年又激励重叠,是不是有利益输送嫌疑 ,还有董事杨铭去年5万股缴励考核期还没完今年又激励10万,这样合适吗?希望管理层考虑一下二级市场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建立相对完善的员工激励机制,其中股权激励计划属于常态化的激励工具之一,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为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最近两次激励计划中对于2023年的业绩考核基本一致,不存在变相降低标准的情况。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系基于公平公正原则确定激励对象以及股数,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以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或利益输送。感谢您的持续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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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激励计划 视源股份 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