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皇帝,自是千古一帝也。”——出自明朝李贽的《藏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秦始皇其人历来被各朝的文人学子褒贬不一。有人赞扬他“并吞战国,海内为一,功齐三代”的功绩,也有人批评他“怀贪鄙之心,……,以暴虐为天下始”的暴政行为。
其中“禁文书”指的便是后世争论不断的“焚书坑儒”事件了,这一事件被历朝历代的学子们不断的吐槽,使得始皇帝不仅背上了几千年的骂名,在人们心中树立暴政的形象。
要明白作为横扫六国、一统天下的君王,其心胸自然不是如此狭窄,即不仅仅是为了报复儒生而“坑儒”,最主要的还是为了一统的王朝。
接下来探究“焚书坑儒”事件的背后原因。
1、背景特点
“焚书坑儒”的故事发生在秦朝统一之后。
这个时期,始皇帝刚刚结束了各国的征战,不停的改革国内的制度,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法制上面都按照始皇帝所想均采用统一的政策行事,可惜的是文化上的制度并没有获得朝堂上大臣的统一支持。
当时的秦朝大臣基本的分为了两派,一派为秦始皇授意下,以李斯为首的大臣支持郡县制代替周以来的分封制,另外一派为淳于越的影响下,以长公子扶苏为首的推崇分封制的儒生大臣。
随着天下初定,两派之间的矛盾没有平息,反而愈演愈烈。
直到公元前213年,以《史记》记载的“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这个宴会为导火线打破了秦朝平静的政治局面,紧接着震惊后世的“焚书”、“坑杀儒士”事件诞生了。
史料记载当时始皇帝不仅“任刑罚以为治,信小术以为道”,还“遂燔烧诗书,坑杀儒士”,可见后来人对其的做法十分的鄙视和愤怒。
2、焚书坑儒事件
事实上,焚书坑儒不是同时期进行的,先后分别为“焚书”、“坑士”为两个事件。
首先提到的是“焚诗书”事件,其发生在前文提到的宴会上。
当时始皇帝在咸阳举行宴会,群臣正其乐融融之际,博士淳于越趁机提出了“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的观点,想要再次劝说他在秦朝推行分封制。
对此丞相李斯站出来并提出:“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惑乱黔首……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又言“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烧之”的建议。
这便是“焚书”的由来,某种程度上这种做法变相的统一的思想文化。其次是“坑士”,该事件发生在“焚书”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一般认为坑杀的对象有两种说法,一为儒生,二为方士。
不过从后世各朝的文献当中可以看到,这里坑杀的大部分都是“方士”即当时为皇帝炼制仙丹的人和造谣的人,而非无辜的儒生。
始皇帝老年时期想要长生不死,十分的痴迷仙丹,甚至给了徐福三千童男、童女派他去海外求仙问药。
古代的丹药含有大量的硫、汞等元素,组合起来相当于硫化汞即慢性毒药,长期服用无异于慢性自杀,而始皇帝便是这样的例子。
这时的始皇帝48岁,他已经服下了许多“仙丹”,而距离他历史上去世还有一年,随着他的身体越来越差,服用的丹药却没有发挥任何作用,他开始怀疑方士,脾气也越来越暴躁。
这引起了方士侯生和卢生的不满,他们认为始皇刚戾自用,随后大量的方士逃跑了。
渐渐的咸阳城内谣言四起,这让始皇帝愤怒不已,直接派人将传播谣言的四百六十多人抓起来、活埋坑杀。
正是这个事件的发生,才导致了后来扶苏被贬去上郡,《史记》记载:“……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於上郡”。
后来的始皇帝也想不到,此事后的扶苏大失所望,真的认为父亲厌弃了他,或许这正为后来的扶苏因一道假传的旨令而自刎的事情埋下了引子。
话又说回来,纵观历朝历代,比起清朝满人入关的屠城罪行来说,焚书坑儒的事情并不算特别严重。
特别是对始皇帝而言,这些“坑杀”的对象均是造谣的人和影响当时社会安定的人,并不无辜。要知道后来的汉武帝时期的巫蛊事件、明清的文字狱,均牵连了大批无辜的臣民,也没似秦始皇一样背上千古骂名。
1、“焚书坑儒”:历史的必然
事实上,这可能和儒生学子有关,始皇帝“焚书”的政策不外乎是为了结束“百家争鸣”的局面,统一思想文化。
虽然从后世观点来看,始皇帝的做法很有统一的大局观念,但这对当时的儒生学子来说,直接断了他们学派传承,无异于杀人父母。
据《史记》写道:“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这里提到的“六艺”是先秦时期君子必须学习的内容包含了《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乐经》。
原来,这六本书不但是先秦时期的智慧结晶,还是中华文明的源泉,更有着“中华文化的万经之首”的美誉。不论是古代社会,还是现代社会其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再加上,春秋各国历史文献也在这把大火当中烧毁,这让后世研究春秋诸国的政治、文化、独特的社会风貌等愈发的困难。
因此,“焚书”事件也充满了不幸和悲哀,是历史的一大遗憾。
另外,该暴政的发生也和儒、法的政治主张相矛盾有关。
虽然在秦朝时期,始皇帝便考虑过礼法治国,他曾经说过:“……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
实际上,他也这样做了,那时不仅招揽了大量的儒生,还任命他们为文化、礼仪的官员即博士。
《汉书》记载此事,“博士,秦官,……。秩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还允许他们参与秦朝的政治、参与议政,甚至还任命儒家学者淳于越为长公子扶苏的老师。
要明白,虽然始皇帝没有明面上任命太子,但按照其培养长公子扶苏的态度来看,将其视为储君即继任者,从侧面来看,其未尝没有想过以儒家治天下。
话又说回来,即使他重视儒家,但是治国依旧是以法为主,正如后世评价一样,始皇帝“创制立法,至守之以为利”,这均与秦朝的法家思想有关。
当时社会统一以后,始皇帝欲实行郡县制这恰好与儒家推崇的分封制的主张相悖,造成了上述提到的两方人马的冲突,很快便在一次宴会上爆发了。
其实,站在始皇帝的角度来看,秦朝本就因商鞅变法而变强,法制已经深入了秦王朝上下,他不可能抛弃法制不用而采用儒家。
再加上周朝实行分封制的经验教训,显而易见会造成统一的王朝分裂的混乱局面,故为了王朝的完整性,自然通过不采纳分封制,从根源上杜绝其发生。
更何况,当时秦朝国内不仅隐藏着六国遗民想要反抗秦朝的统治,还存在某些儒生恶意诋毁秦朝、诋毁当时的统治者,这在建立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始皇帝看来是大不敬的,过于放肆的行为。
此外,这也和春秋遗留的风尚有关,在战时期,除秦国外的他国士人均养成了“注重道德修养,轻视为官敛财”特点,他们可以为追求理想而不顾君王、藐视王权的行为是始皇帝所不能容忍的。
因此,不论是为了王朝的统一也好,还是为了维护政权也罢,始皇帝选择了“焚书坑儒”杀鸡儆猴给天下人看看,从而达到震慑国内上下的目的。
可惜是他没有料到这种过于极端的行为没有让士人心服口服,反而激发了他们更多的不满,当始皇帝活着的时候还能压制住天下人,一旦等到他去世,必将迎来反噬。
总的来说,“焚书坑儒”不能单一的定义其的好坏,需要拥有辩证的眼光和态度看到这件事情的价值。
其有着积极的一面,尤其是对统治者来说,这不仅有利于他的政权统治,还有利于推动统一文化思想,教化旧时六国的百姓。某种意义上,打击了当时影响力极大的儒家学派,保持了法家在秦王朝的独特而重要的地位。
令人惋惜的是,该事件销毁了先秦时期各国的文学典籍,导致了《乐经》的遗失,实在是一件重大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其致使了秦朝社会下到庶民不敢讲话,上到朝廷大臣不敢多言的局面形成,使得秦朝的政治渐渐僵化,变相的加速了秦朝的灭亡速度,最终二世而亡。
《浅谈“焚书坑儒”》
《秦始皇“焚书坑儒”浅探》
《浅论秦始皇之焚书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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