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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秦海峰)为进一步规范山西省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提升游客消费体验,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4月26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旅厅和省消费者协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文旅局,要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测,重点关注民宿、酒店客房、餐饮服务线上线下价格动态,对不合理价格上涨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签订价格承诺书等手段,指导经营者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对经营者借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在预订客房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加价转售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按旅游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虚假宣传、强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各市12315热线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依法处置消费投诉。要充分发挥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作用,积极引导消费者与经营者及时在线处理投诉、和解消费纠纷。持续加大经营者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力度,压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各级消协组织要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广泛开展诚信经营承诺践诺倡议活动,及时解决投诉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提出,各旅游、酒店、餐饮行业经营者要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依法合规经营,为游客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出行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各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文旅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民宿监管力度,同时充分发挥部门协同联动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平台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打造市场规范、竞争有序、规则公平、群众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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