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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作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指以前用营业税缴纳的应税项目改征增值税。营改增最大的特点是减少双重征税,可以促进社会更好的良性循环,帮助企业减轻税收负担。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一)减少企业重复征税,有利于提高企业利润。在我国的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最重要的流转税。增值税是中国最大的税种,营业税是中国最大的地方税。其中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总营业额,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当期增值额。过去这两种税制同时存在,有效地增加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积累。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两税并行的不合理性逐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营业税的过度流通,其间存在重复征税的现象。
同时,增值税和营业税范围的不同,使得增值税无法形成完整的链条,导致重复征税的发生。例如,当一家建筑企业在建筑材料,购买使用时,这部分材料已经以营业税的形式征收,但当企业完成建筑并以实物出售时,这部分原材料仍然必须以营业税的形式再次缴纳,这相当于对这部分原材料的重复征税,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影响了企业利润的提高。“营改增”后,这部分建筑材料可以抵扣,从而避免双重征税,提高企业利润。据估计,“营改增”试点后,2013年企业负担将减少1200亿元左右。
(二)有利于调动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企业设备升级。企业资产中有大量的大型生产设备,其资产价值非常高。过去这部分固定资产在增值税中不能用于企业折扣,企业缺乏升级改造这部分设备的动力。企业为了降低固定资产的折旧,往往会将这部分资产的价值最大化,使其能够不间断地24小时工作生产。即使这部分固定资产很旧,企业也不愿意轻易放弃,导致高污染高耗能企业频发。对此,2009年我国推出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对固定资产抵扣做出了新的规定,从而调动了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积极性。据统计,2012年,中国企业在R&D投资近1000亿元,更新设备和技术,实现产出效率增长30%以上。
(三)有利于促进我国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和优化产业结构。五年来,中国一直致力于产业结构调整,希望实现“三产”的优化配置,从而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然而,与“十一五”相比,我们发现其中许多已经超额完成,但只有“三产”的目标没有实现。根本原因在于三产的——服务业从来没有真正发展壮大过。虽然其中有很多因素,但这与我国目前不合理的税制直接相关,不能刺激服务业的蓬勃发展。正如中国税务局官员许善达,所说,这是因为“体制障碍没有得到解决,但其他政策进行了许多调整,这样一个重要的体制障碍没有得到解决,因此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产业结构永远无法实现最初的目标。因此,要想从根本上实现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改变制造业是唯一产业的现状,就必须大力推进“营改增”,促进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
(4)对于一些企业来说,他们的税收可能不会减少甚至增加。当然,“营改增”并不是对所有企业都有利。如果企业规模小,企业的利润往往有限。因为会计成本普遍较高,可能无法承受。所以,根据现行的增值税规定,你可以选择按营业额的3%缴纳增值税,但规定中也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你不得抵扣增值税;因此,对于没有完整会计账簿的小微企业,不能享受增值税抵扣带来的税负减免。另外,对于一些企业,比如建筑企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如果建筑企业提供的设备不是自产货物,提供的设备和材料价值超过合同总额的50%,那么就有可能面临全额收取增值税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税负不但不会减轻,反而会增加。
3.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自“营改增”试点实施以来,大多数企业的税收都有所减少,这导致了企业利润的增加,加快了中国三产工业的发展,促进了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对于一些企业来说,“营改增”并没有起到降低企业税的作用,反而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税。毫无疑问,这一结果与制定政策的初衷不符,也说明“营改增”存在一些政策缺陷,需要在后期不断修改,以达到减免全部企业税,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