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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网站今天(3月22日)发布消息称,全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问题多发的品种、场所以及近年来抽检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涉及的企业为重点对象,组织对染发类、祛斑美白类、彩妆类、防晒类、儿童类、宣称祛痘类、面膜类、普通护肤类、洗发护发类、指(趾)甲油类、牙膏等11类化妆品开展抽检,共抽检20368批次产品。经33家化妆品检验机构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等检验,其中19880批次产品符合规定,占比为97.60%。其中,在抽检的11类化妆品中,祛斑美白类、儿童类、普通护肤类产品等8类化妆品抽检符合规定批次占比均达到97%以上。国家药监局要求对不符合规定产品涉及的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依法核查处置,发现违法行为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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