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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2月28日召开新闻通气会,上海市于近日出台《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在前期探索基础上将在全市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也就是说,以往企业要分别前往各个行政机关开具的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在《方案》实施后,可以用一份专用信用报告来替代;并且专用信用报告由企业在信用中国(上海)网站自行开具、由系统自动生成,企业无需协调相关行政机关。 《方案》试行期为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断升级完善。同时,《方案》在国内率先确定了各相关领域全覆盖的目标,将自 2024年1月1日起在41个领域全面施行。今年试行期间,对高频领域先实施,优先解决企业最迫切的需求,覆盖领域 23个。(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