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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11月13日收深交所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媒体报道内容是否属实,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丰是否已被有权机关带走调查、采取留置措施或其他强制措施。结合公司市值和经营情况,尤其是公司前期披露的对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提及的“公司2022年内预期收入可能不到1亿元,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后可能存在被*ST的风险”等情况,说明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转让价格相较协议签署前一日收盘价存在高溢价的原因及合理性。就股权质押及相关事项,说明丰启智远为原控股股东瑞和成以及原实际控制人金文明提供担保的原因,质押担保和借款合同是否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所列“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等情形,丰启智远与瑞和成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并说明判断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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