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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网传消息称,兰州市的房屋转让增值税将从1%上涨至20%。有税务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网传消息中的税种指的可能不是增值税,而是个人所得税,且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一直没有发生过变化。据其介绍,当卖方持有房产已经超过2年,可以减免增值税及其附税;如果不超过2年,增值税的税率为5%,附税在增值税的基础上征收12%,个人减半征收。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二手房的交易涉及到个人所得税,是按照(房屋销售价-房屋原值-合理费用)×20%来计算,如房屋销售价低于原值,则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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